贪污罪案例1-28

[案例1-28] 被告人李某于 2003 年进入成都某银行担任金库库管员,负贵掌管金库内门的钥匙。进入银行不久,一朋友告诉他成都有一地下赌场在炒恒生指数,很赚钱。经不起诱惑的李某开始将黑手伸向金库。由于掌管金库外门钥匙的同事经常忙其他事务,导致金库外门经常大开。李某瞅准这一漏洞,开始隔三岔五地将公款揣在身上带出金库。最多的一次,是用一个空运钞箱提走了30 万元巨款。地下赌场后来被警方打掉,李某投入的 70 多万元公款因此血本无归。李某迅即将发财的目光转向买彩票,幻想有一天突然买中几百万元的大奖。他买彩票从不计较投入,体彩、足彩每期必买,而且每期一买就是上万元。至案发时,李某共买了约100 万元的彩票。2004 年6月24日,李某的同事偶然发现平时库存至少300 万元的金库竟然只剩下10 万多元的零钞,这起特大贪污案由此暴露。当月 29 日,李某在亲属的劝说下向警方投案自首随即如实交代了贪污巨额公款 272 万元的犯罪事实。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 1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