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17] 被告人章某,原系北京计算机一厂副厂长。1999年7月问,章某利用其担任北京计算机一厂的副厂长,主管该厂合建办公室(简称一厂合建办)的职务便利,伙同一厂合建办副主任兼财会人员张某 (另案处理),以向一厂车库施工方北京金鼎盛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材料款的名义,从一厂合建办转出一张金额50 万元人民币的建行转账支票用于支付被告人张某与章某二人购买的住房房款和装修费。后被告人张某章某使用北京金鼎盛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提供的1张人民币50 万元的工程款发票复印件在一厂合建办平账。2008 年3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章某有期徒刑19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