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条文理解
本条是关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非法购买后又虚开或者出售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一)第1款是关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其中,“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相对于依法领购而言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而且须经税务机关认定并经过一定的程序到税务机关领购,除此之外,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凡是私自购买的,都是非法购买。“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所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国家税务机关发售的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是伪造的。
根据本款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犯罪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 10 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对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犯罪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
(二)第 2款是关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犯罪及其处罚的规定
其中,“又虚开或者出售”,是指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从事虚开或者出售的犯罪活动的情况。如果购买后又进行上述其他犯罪活动,应当从一重罪判处刑罚。而虚开和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罚规定要比购买的犯罪行为重,因此,要按虚开或者出售的刑罚处罚。
《刑法》第205条第206条第207 条中将开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发票犯罪中十分严重的罪行加以规定,并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刑罚。本款明确了对这种牵连形式的犯罪从一重罪判处的处刑原则。也就是说,对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应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分别依照本法第205条第206条和第2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