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刑法条文与理解

一、《刑法》条文

第二百零六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条文理解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需要

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行为人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明知是伪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仍然出售的,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将会被依照此条追究刑事责任。

第1款规定的是个人犯罪;第2 款规定的是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后其他直接负责人均处以刑罚。